如果情侣分手了一方想不开徇情自杀了,另一方有刑事责任吗?

如题目.

在问向答..要求要快.
20分.....帮朋友问.

看事情的起因,有哪方引起,构成伤害他人身体及精神上的行为,并且恶劣、警方会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区别是十分显见的,对于刑事责任都有如下认识:(1)犯罪行为是产生刑事责任的前提,二者有着必然的联系;(2)刑事责任只能由行为人承担;(3)犯罪行为人是对国家承担刑事责任。在公诉案件中,无法律规定,国家不可放弃对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追究;在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中,国家将刑事责任追究的决定权交由受害人处理,依受害人的意愿决定是否实际地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4)刑事责任实现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是对已构成犯罪的人予以刑罚处罚,此外,还可以通过免予刑罚处罚以刑法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实现其刑事责任,(5)犯罪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刑事诉讼予以确定。
民事责任的基本特征是:(1)违反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民事责任与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有着必然的联系。(2)民事责任应当由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人来承担。(3)民事责任主体只对被侵害人承担责任,对于是否追究民事责任是以被侵害人的意志为转换。(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10种。(5)民事责任主要由国家审判机关通过民事诉讼来确认,在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共同产生于同一侵害事实的情形下,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确认解决。
综上可见,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虽然同属于法律责任,但是二者在各方面都存在着质的差异,也决定了二者是截然不同的法律责任,并且合乎逻辑地产生了一个基本规则,即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不可相互转换,相互替代。“不法行为人承担了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其应负的其他责任,而追究了不法行为人的其他责任,也不能免除其应负的民事责任”,在只存在民事侵权事实的前提下,如果使行为人对民事责任的承担转换为对刑事责任的承担,则无疑让刑事法律错误地介入了只能由民事责任调整的领域,使无罪的人无辜地受到刑事追究;而如果在行为人之行为严重侵害刑法所保护的权益,依法已经构罪的情形下,以已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理由,放弃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追究,以民事责任的承担替代刑事责任的承担,严重背离了刑事责任承担必然性的基本要求——构成犯罪的行为人(除告诉才能处理的案件之外),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毫无例外地接受国家对其犯罪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和对其道德上的谴责——从而“有罪不罚”,使行为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成为一种或然的、随意的、可规避的“责任”则不啻于对犯罪的放纵,不仅无法实现刑法的任务,同时也将动摇法律的权威,使之失去应有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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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20
需要看自杀者的原因,是因为暴力或者是其他对人有精神伤害或者身体伤害的原因。这样可能会追究。看另一方对自杀者在之前是否有需要附带刑事责任的伤害。
如果是被甩心理不舒服而自杀的就没有刑事责任
这个主要还是看自杀者家属是否提起诉讼。
自杀一般都不追究刑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09-07-20
1 他知道而不阻止法律上叫“不作为”,触犯了宪法,但未触犯刑法,不会有刑事责任,最多也就是拘留个十五天。
2 他不知道那么他不犯法只是道德上谴责,还有
你认为死的那一方家属会轻易饶了他吗?
第3个回答  2009-07-20
这个怎么说呢?看什么事情,如果平常分手应该不用担任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09-07-20
承担个P责任,妈的,脑子秀逗了的S B,活着可以享受更美好的东西,偏偏那么想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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