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作为子女肯定是只跟其中一方生活,等自己长大之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自己的另一方会比较陌生,当对方老了之后,也不太愿意去赡养他,或认为自己没有赡养的义务。那么,父母离婚了赡养义务如何确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体老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