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是我的小狗一诺奇。它有棕色的小眼睛,总是散发出温柔的光。它有棕色的毛,只有胸口和四个脚掌是白色,就像巧克力一样迷人!想知道为什么我们会养它吗?一切的开始,就是因为爸爸的一句话“啊!这只小狗‘胸怀明月,四蹄踏雪’!是最好的狗相了。”于是,我们就把它抱回了家。诺奇小时候,胖嘟嘟的,呆萌呆萌的。它喜欢睡在沙发上,妈妈把它抱下沙发,它还不高兴地冲着妈妈“汪汪”叫。每次我放学回到家,诺奇都欢快地跑过来迎接我。舔舔我、蹭蹭我!我也赶快放下书包,摸摸它,和它玩“握手”游戏。我们都很高兴,因为我们一上午没见面了!诺奇很聪明。小时候,我和诺奇经常玩“捉迷藏”的游戏。妈妈捂住诺奇的眼睛和耳朵,_它数一到十,我就飞快地藏起来,它每次都能把我找出来呢!如果诺奇走失了,它会自己找回家,在楼门口的草丛里躲着,不让坏人抓走它,直到我们出现,它才会跳出来,向我们摇尾巴!诺奇也是小吃货。当我吃面包的时候,它就飞快地跑过来,坐在我旁边,满怀期待地看着我。于是,我就爱怜地给它吃一块面包皮。在吃晚饭时,它一闻到牛肉味,就会来餐桌旁,等着牛骨头的出现!我爱诺奇,它也爱我!来源:都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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