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中的“
否定之否定”主要是就一事物的整个自身发展过程的不同发展阶段的相互关系而言:此一阶段的“发展”是对上一阶段“发展”的“否定”,“否定”之中又有“肯定”——即所谓“扬弃”;再到下一个发展阶段,便又是一次对上一发展阶段的“否定”(否定之中依然有肯定).故谓“否定之否定”.
比如,汉字形体(书体)的发展:“
甲骨文”是对早期汉字形体的否定;“
金文”形体是对“甲骨文”形体的否定,但依然保留了甲骨文的某些形体特征;“
小篆”是对“金文”的“否定”,但依然还有“金文”的影子;“隶书”是对“小篆”对否定,“楷书”是对“隶书”的;行、草书又是对“隶书”、“楷书”的否定.但依然都是“汉字”.
“人”的成长过程也是如此:“幼儿园的你”不是“襁褓中的你”;“小学的你”不是“幼儿园的你”;“大学的你”不是“高中的你”;“如今的你”不是“过去的你”;“死后的你”不是“生前的你”.但,无论哪个“你”,都还是“你”.———其中,每一个“不是”都是一次“否定”.通俗讲:此即谓“否定之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