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一规定,也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机动车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价值损失,都可以做汽车贬值鉴定。
汽车的折旧率通常按照使用年限计算加速折旧,也就是说起初使用的年限,折旧率很高,而具体计算应当根据该车辆的使用年限标准和车辆折旧计算方法进行确定,一般可以委托价格鉴定中心进行计算。
保险公司认为折旧率与交通事故没有关系,不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一样也要折旧。而此类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贬值等间接损失,在法律上很难找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都没有对此有明确规定。
因此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是“就损失论损失”,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进行赔付,而此类由事故产生的间接费用,保险公司一律不赔。
但是,根据民法原理,一方过错引起另一方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民事赔偿范畴。车辆贬值损失与侵权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车辆贬值费”属于民事赔偿范畴。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我国民法中的侵权赔偿是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的。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中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出现车辆贬值费就不应该赔偿,只要车辆贬值费属于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侵害人就应该赔偿。
配方式
由于折旧费在产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一般都把它作为间接费用处理,按它的经济用途和使用地点计入有关的综合费用。
比如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应记入制造费用明细账中的折旧费项目;辅助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应记入辅助生产费用明细账有关项目;企业行政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记入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的折旧费项目;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记入产品销售费用明细账中的有关项目。
如果企业是生产单一品种的产品,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则全部都由该种产品承担,成本项目可按费用的经 济内容设置。一切费用在这种情况下,都是直接费用,所以折旧费用可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折旧费”成本项目。
对于现代化技术密集型企业来看,折旧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折旧费用也可以作为单独的成本项目列示。
如果企业、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可将折旧费用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明细账“折旧费”项目,如果企业、车间生产多种产品,则可按机器工时比例将折旧费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后记入生产成本明细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折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