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强制加班吗?合法吗?

大家好,我是在浙江十足便利店的一名店长,每天上班时间从早上7点到下午5点,每天10小时。公司制度是中午11点半到1点是吃饭休息时间,店长是可以午休。但是现在门店都是缺人的情况,都是店长自己一人在上班,中午根本没有休息时间,所以每天的上班时间是10小时,公司还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按你说的情况是不合法的,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但是您可以跟你的老板协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你补偿,或者是按加班给你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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