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更改的,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或者请求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加上孩子在出生证上的名字予以证明就可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11
出生证明和户口名字不一样行吗?
一、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和户口本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如遇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须凭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到原签发单位办理变更。如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不予变更。
如果当事人想改户籍上的名字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更改,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二、医学出生证明的作用
出生证,全称叫做《出生医学证明》,这个证明除了可以证明婴儿出生状态、以及血亲关系外,同时也是获得户口、国籍的凭借。此外,出国留学以及依法获得保健服务,也需要用到出生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三、出生证的内容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通常来说如果孩子需要上户口的话,那么孩子的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和户口本上的名字应该是一致的。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可以对出生证明上的名字进行变更,或者对户口本上的名字进行变更,使二者达到完全一致才可以。
第2个回答  2019-11-16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孩子出生证明与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更正,如果是户口本不会错,那就带上户口本,出生证明到原出具出生证明的医院办理更改,如果出生证明不会错,那就可以带上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更改户口本就可以了,祝你开心好运!
第3个回答  2020-03-21
看你想保留哪个了?如果想保留出生证明上的那个名字,你就找派出所管理户籍的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估计也是它们弄错的吧,按道理来说是先走出生证明,后有户口本的)。
第4个回答  2019-11-16
在户口本上的曾用名一栏,备注上孩子出生证上的名字就可以了。
  1,宝宝的出生证明一旦签发,上面的名字就无法再更改。即使是将来补办,也只能以孩子刚刚出生时登记的名字为准
  2,在户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栏,只要在“曾用名”一栏里填上出生证上的名字就可以避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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