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 代表大会与政府.法院 检察院的关系

如题所述

  政府、法院、检察院 简称“一府两院”。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政府是行政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检察机关。我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活动。由此决定了的关系是:
  1、决定与执行的关系。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行使立法、重大事项决定、选举和任免、监督等国家权力。人大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定,“一府两院”必须执行。
  2、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代表人民拥有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权。“一府两院”必须依法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
  3、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反映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在这一前提下合理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既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避免不必要的牵制,使各个国家机关既专司其职又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国家各方面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府中代表政府的是国务院,一般由当值总理做政府工作汇报;两院汇报代表单位是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是院长和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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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09
是国家制度的范畴。国家制度也可称国家机器的制度,分为国家制度的形式与国家制度的内容,国家制度的形式有单一制或复合制,复合制中有联邦制或邦联制,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制度的内容大多数国家是民主共和制,也有一些是君主立宪制,奴隶制或封建制或君主制可能现在世界上没有了,西方大多数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和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议制实际上都是民主共和制的体现,好象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从制定法律的程序上看差不多,都是先由制定宪法委员会或全民公决制定出宪法由总统(我国是国家主席)颁布宪法,然后由议会(我国是人民代表大会)按照宪法制定宪法的理解标准就是普通法律,再由政府或内阁(我国是国务院及下属各级政府)普通法律制定宪法的执行标准(政府各项法令),再由司法部门(我国是法院检察院)制定宪法的判断标准(如司法解释),国家制度是被法律通过后确立的,可是随着时代变化可能也是会被改变的,比如国家制度中的经济制度,我国原来是计划型,现在是市场型。一般的国家制度的改变是随着国家的管理者的政治制度的改变而改变的,就象同样是物,因使用者的理念不同而可能被改进,创新,重建(那样的话,旧的物就被抛弃)。我国的政治制度在形式上是人民民主政治协商制度,在内容上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第2个回答  2009-07-11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各地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检察院、法院,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府两院,都是归人民代表大会管的。具体点说,一府两院的人事由人大任命。一府两院的工作由人大监督,向人大负责。说得通俗点,一个长辈,管三个晚辈~~~~
第3个回答  2009-07-08
教材书上讲: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政府.法院 检察院的工作。
第4个回答  2009-07-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参考资料:http://www.gov.cn/gjjg/2005-08/28/content_270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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