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变更的,可以变更户籍信息里的名字和档案名字一致,具体步骤是本人写申请,单位出具证明,然后复印个人档案并加盖单位人事公章,然后去户籍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
根据【民法】和相关的法律解释,公民的身份以户口登记为准。户口是确定公民的名称、出生日期、出生地、家庭成员关系、籍贯、民族等事项的最基本资料。如果其他文件内的登记与之不符都可以要求加以变更。
扩展资料:
公民变更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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