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法律求助

我表哥前年经过人在乡下说媒 结识了一个女孩子

当时没到一个月就订婚了 (其实没有感情基础) 订婚当天给了对方父母1万八的红包 也就是彩礼钱。(乡下的习俗 好像) 还有手镯戒指等等。去年女方在外面打工根本没和我表哥见面,但也是名义上的未婚妻。 过年的时候去女方家里七大姑八大姨的孩子过满月,姐姐结婚 表哥都要送礼(有过经验的人都知道)。 话说今年我表哥提出订婚都两年了同学也都结婚了,我们是不是把事情办。女孩子不同意. (说实话 我表哥和那名义上的未婚妻交往时连手都没拉过 更别说进一步的动作了) 现在女方家里怕我们提出退彩礼钱也没有说不同意婚事,就是死赖着。

表哥家算了算账 总共送个他们家的现金差不多都4W了,不算摆酒的钱(包括给父母的见面礼还有送给他们亲戚的钱,其实钱都被他们家要去了)

现在表哥家想要回定亲的钱 女方家只同意把首饰给还回来。 我问下 像这种情况有什么法律上的依据吗?我们碰到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吗?毕竟我表哥没对那女孩子做过什么。
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0-25
您好,彩礼是按照婚俗男方向女方支付的大额财物,法律规定,在下面的情况下,如果男方主张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二种,双方虽然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结婚之后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
第三种,一方因为给付另一方彩礼,而使得自己陷入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也是应当予以支持。关于“生活困难”的认定,要考虑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分析彩礼与陪嫁的差额是否超出当地一般家庭支付或偿还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要考虑给女方家付完彩礼之后,男方家的生活水平能否维持到当地的最低水平。
而存在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另外,在北京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根据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应该以男女双方为原告、被告。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四十三、【彩礼问题】
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不具备上述特点的婚前财产赠与不构成彩礼。
涉彩礼纠纷一般应列夫妻双方或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为诉讼当事人。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__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__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__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____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定婚彩礼都是可以要回的!
定婚彩礼在法律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予,附的条件就是要结婚,否则是不成立的。因此男女任何一方反悔都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结合当地习俗要回来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20
这样的话好像确实就是女方不对了,一般在农村的习俗来说,男方要求悔婚,女方所收的彩礼钱不予退回,(当然是在女方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但她都订婚两年还不愿结婚,就属于她方的不对了)女方要求退婚:彩礼钱首饰钱,甚至衣服钱送礼钱酒席钱就得全额退还,当然这都是习俗。
一般来说农村人都很忌讳打官司的,可以找到媒人沟通下,实在不行再拿起法律进行诉讼,给彩礼时只要有人可以证明,你方有完全的胜诉把握的。
第4个回答  2010-06-20
依照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才能要求返还彩礼,1、双方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
2、结婚后双方没有共同居住的。
3、因给付彩礼给家庭生活更加困难的。
2、3项职能基于离婚起诉时提起。
现在他们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也就是1.8万元,至于3金只是一种赠与,比一定能返还,还有就摆酒席的钱法院也不一定会完全支持你的请求。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