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女方不出庭,现在第三次还这样,怎么办呢

前两次起诉女方不出庭,法院缺席审判,尤其是第二次,本以为应该判离,但是没判。现在第三次,女方依旧认准了只要不出庭就不会判。法院通过往单位邮寄的形式及电话联系,女方均不接收。法院已经通知我,采用公告的形式。有律师说这可能就是套路,法院还会判不离。各位有什么办法吗谢谢。

你能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女方不出庭也能判离
没办法提供,一直起诉,法院可以一直不判离
传票对方不收,法院公告送达是程序之一
下面这些能证明一条就可能判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追问

谢谢,再请教一下:1。分室而居,算是分居吗,2。孩子和财产法院怎么判呢,会不会因为这个而还是不判呢。

追答

不算分居
孩子财产先协商,不行要看双方抚养能力和经济能力判,离不离和这个无关

追问

现在女方不接传票,还能判离了再问孩子归谁吗,再分割财产呀,谢谢,比较困惑。

追答

可以,离婚完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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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4
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被告不出庭并不影响法院的审案进度。而且从一般的情况来说,被告不出庭的情况往往对原告更有利,因为被告没有办法辩解。追问

可是问题是财产和孩子咋办呢,有可能法院为了不找麻烦不会判,这是律师说的。

第2个回答  2019-08-24
最好的办法 就是曝光她,既然她不要脸 就不要在给她留脸追问

我也想过,可是毕竟还有孩子呀,而且这也不是什么好事

第3个回答  2019-08-24
女方只管起诉就好了,到时法院会发传票传唤让男方到庭的,如果经两次传唤男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那么法院会缺席审判。追问

是女方不出庭,而且感觉缺席可能不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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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8-24
错。法律规定被告缺席,法院照样可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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