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 交通事故

我目前在当地某驾校报名学习机动车驾驶,今天我驾驶教练车在路上练车时(当时教练在副驾驶),车辆靠在路的右侧,然后提前打开左转向灯,准备掉头,车身向左偏了一点,突然后方一个女士驾驶一辆踏板摩托出现在车的左侧,我及时踏下刹车,车随即停下,而踏板摩托车由于车速过快,躲避不及撞在了教练车的左前侧。该女士受了些轻伤,经医院检查后并无大碍。后来该女士提出赔偿,经过协商后,我赔付医药费,检查费,误工费,营养费,共计1500元。(整个事故没有报警,均是私下调节,解决)
我想咨询一下,整个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我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我在驾校上车钱交过一百元的上车保险,此次事故能否通过保险理赔?

遇到交通事故,涉及到赔偿问题的最好报警,由交警调查事故原因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来赔偿。之前上过保险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此,学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教练员承担责任。但是,教练员教授学员驾驶技术,是履行职务行为,学员在学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教练员履行职务时发生的,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教练员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应由驾校承担。因此,本案例中驾校应当对受伤的学员和车辆的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25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保持好现场并且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送院治疗)及时救治伤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要有先让,先慢,先停的原则。

第2个回答  2019-03-25

交通事故

第3个回答  2014-04-04
1,由于没有报警,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到保险公司理赔没有依据。
2,在驾校练习开车时出了交通事故,学员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职务行为责任由单位承担,本案事故发生时,驾校的教练员属于职务行为。
据此,该起交通事故中赔偿的1500元应当由驾校承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0-31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