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购买90平以下房产的1%,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唯一住房)1.5%,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不唯一住房)2%,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2、房屋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自缴纳房屋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
3、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扩展资料: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参考资料:二手房交易税费——百度百科
1、契税
面积小于90平米,税率为1%。
面积大于90平米,税率为1.5%。
但是在北上广深四个城市中购买二手房时,税率高达3%。
2、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房产证未满2年的,税率为5.6%。
房产证满2年的,则免收增值税。
同样注意的是在北上广深四个城市中二手房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税率为两次交易差额的5.6%。
3、个人所得税
满五唯一的房产,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其他的在出售二手房时,都需要缴纳个税,税率为房屋计税价格的1%或者是买卖交易差额的20%。
4、印花税
按照规定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但是从09年至今我国暂免收取住宅印花税,只收权证印花税,价格为5元/本。
5、权证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费标准为每个80元,包括《房屋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扩展资料
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房产交易额在1000万元金额(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3%收取;超过10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
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0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
中介费=100万元×3%=3万元
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3万元整。
再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10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
中介费=1100×0.5%=5.5万元
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5.5万元整。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以家庭为单位唯一一套住宅满五年免征);
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
3.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付一半;
4.工本费:80元,买方付;
5.通过中介的话,还有1.2%的中介费;
6.如果房不满五年,还有营业税5%。
7.房产证未满2年的,税率为5.6%。房产证满2年的,则免收增值税。
8.个人住房登记费标准为每个80元,包括《房屋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
税费计算
买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5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2年)
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列出了各种税费的税率、收取单位及收取条件。一、印花税:为房价的0.05%,由税务局收取;二、契税:为房价的4%;除了税费以外,还需交纳以下费用:一、房屋买卖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5%。由房地局收取;二、公证费:外销房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3%。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公证亦按此收费,若不需要公证则可免收。三、律师费:外销房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律师亦按律师事务所规定标准收取。四、委托办理房产手续费:为房价的0.3%。五、物业管理费:按国家及相关的规定特殊情况予以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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