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10-27
《2018广西异地高考政策公布》仅供参考!
外来人员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条件为:
属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在流入地的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流入地正式学籍,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 1 年以上。同时,《意见》允许各市根据本地承载能力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属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初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需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初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初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其户籍迁入流入地时间满 1 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流入地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当日止,满 1 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以来在流入地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
外来人员可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考的条件为:
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有两种情况:
在我区接受完整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后继续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人员,只要其满足学籍条件和法定监护人条件,即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 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
为切实防范“高考移民”,针对没有在我区接受完整的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申请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人员,要求其必须同时满足学籍、户籍及法定监护人等三方面条件。即须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 年以上。
广西异地高考报名条件
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高考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果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