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先以口头辞退,不肯开具辞退证明,并要我自己离职(有录音),现已申请劳动仲裁,现在又否认辞退我,然后变相以“合理的本职工作”派我去外地长期出差逼迫我自己离职怎么办?现在公司是拼命承认我还是员工,但是以出差变现来刁难我,逼我自己离职,我该如何拒绝与维权?
现在又锁我电脑了。。。真是猥琐啊
按合同中约定的“长、短期的外地出差不属于更换工作地点”,表面上看是“合情合理”,但是太刁难人了,每天要7点多跑外地报到,明显就是要逼我自己离职。。。。我不接受,可以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但是直接无视法规就突然勒令我隔天不用来上班,工资也结算到当天!这就欺人太甚了吧!
从一开始的2个月缩短到1个月了!还说如果能更提前的不用一个月就完成任务更好!(实际那根本就是为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