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职能:
1、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
2、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
3、承办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承办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
4、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扩展资料:
市场监督管理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法律规范体系,用以指导、约束市场主体及其交易、竞争行为。法律规范既是市场管理主体实施管理的依据,也是实施管理的手段,又是市场主体实施市场行为的准则,其预见、指引、评价功能在市场监督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市场管理队伍。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最终要靠人来推动,人的思想素质、文化水平、思维方法与观念以及业务、理论、政治政策等综合素质如何,对市场管理工作的质量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市场监督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