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退员工(无提前通知)让我去办理申请离职手续?

5月10号进入公司,到6月23号在公司上班,23号在会上,总经理让我去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是开除的意思。也没有提前通知;
人事部让我提出申请,后来办理过程中,说工资要过几天才可以拿,要打卡上(我是新来的公司没我卡号)在此期间公司没有发一份钱工资(说是压一个月);人后还要董事长签字要几天时间才可以批下来,我是被开除的应该很快办理手续的,不应该以个个批,我等到什么时候呀 ???
现在公司要我交工卡和饭卡 我没交怕后面对我不利?
我不想打卡上,打多打少,什么时候打,我都不好控制,希望我走的时候结清工资走人就是。
请问各位,我该如何去处理对我更有利呢?
在线等呀,各位朋友,谢谢了!

1、“试用期辞退员工(无提前通知)”:
(1)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无须提前通知。
(2)但有义务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

2、“人事部让我提出申请”:你千万不能写这申请,写了就成了你自己主动离职了,不能再要单位非法解除合同的补偿和赔偿。

3、“现在公司要我交工卡和饭卡 我没交怕后面对我不利?”:
(1)不交,这些是你是公司员工的证据。
(2)另外,你现在还应想办法收集你是5月10号进入公司,到6月23号被开除的相关证据。

4、你可以要求的有:
(1)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后到被开除时止的每月双倍工资。
(2)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
(3)如果没有签离职申请:还可以索要解除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一个月工资。
(4)你全部工作期间的工资。

5、如果有以上证据,在与公司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26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自己不要申请辞职,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2019-05-10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自己不要申请辞职,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第3个回答  2010-06-24
1.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并且告知辞退的理由。
2.谈话要婉转,不要引起劳动纠纷。
3.办理公司内部的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保险公积金等
4.如果你公司需要留档就需要填写
5.工作交接是必须的,关键还是看你公司的具体要求
第4个回答  2010-06-25
这个好像有试用期劳动协议的,如果没有这个公司就违背了劳动法,那要是不给你工资你就可以到劳动局告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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