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呢,你写的有一定的道理,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但是角度不怎么对,因为这毕竟是哲学理论考试,应该从这个角度出发来回答.具体要看老师是怎么理解的咯,如果老师是开放性的批卷的话,就没什么,如果是按什么考点,得分来批的话,就难说了.
下面是我找到的一些相关理论:
每个真理都是客观真理,同时又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承认了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绝对性。第二、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反映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每一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进一步接近。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从认识的广度上说,任何真理都是对整个客观世界的某个部分、某个方面的正确反映,世界上还有很多事物,人们没有认识。第二、从深度上说,任何真理都是对事物一定程度和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它带有反社会主义的性质,事物还有更深刻的本质、更深层次的规律,人们没有认识。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二者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个不同方面或两种不同的属性,它们各有不同的规定性,是不能加以混淆的。同时,二者又是相互联系、不可侵害的。相对真理之中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绝对真理总是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
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又是相互转化的。真理是一个过程,人类认识是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接近绝对真理的不断深化的过程。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真理的两种属性。任何真理都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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