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传票传到男方,男方不接受传票,法院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1、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签收传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会再次对男方进行传票传唤,若无正当理由拒不致谢的,法院可以拘传男方。但实践的做法,被告不到庭,法院一般会进行缺席判决。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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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1
不到庭,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法院采用公告的方式话,是会判决离婚的。所以要谨慎!
第2个回答  2016-04-21
法院应给于调节,因为男方不接受传票说明男方不同意离婚。追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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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4-21
这个法院会处理的,后期就会公告,公告后就自动离婚
第4个回答  2016-04-21
看看他们不在一起有多久了,如果超过三年,是可以自动判离婚的吧追问

。。扯

追答

如何肯定

法律是有这一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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