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手续: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3、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4、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提取额度部分提取:1、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已支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或住院费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的部分总额;2、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或住院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可以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与购房人或大病职工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薄。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