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5-06
1、废除死刑的国家大多数为欧美国家,他们普遍信仰基督教。而基督教有个很重要的理念就是人是上帝创造的,人的生命权是上帝赋予的,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正因为如此,欧美国家认为即使犯罪人十恶不赦,也不应当行驶上帝的权力,因为我们都不是上帝。
2、而且在欧美国家看来,故意杀人的前提是我们无权剥夺他人生命,那么如果因为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我们就对犯罪人判处死刑,那么我们是否犯了故意杀人罪?是否违背了我们无权剥夺他人生命的这一前提?——这就是某美国家的逻辑。
3、欧美国家做过大量的调查发现,对于犯罪人来说,最大的惩罚不是剥夺其生命权,而是自由权。实际上只要在监狱呆的时间超过15年,这个人基本上就成了废人,丧失社会生存能力,更重要的是对其精神上的伤害是难以恢复的。对此,大量的电影都有相关的阐释,例如《肖申克的救赎》。
4、从废除死刑的实际效果来看,废除死刑并没有导致犯罪急剧上升,这表明,死刑并不是必须的。
所谓的人权原因而已,即指人有活着的权利,无人可以剥夺;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与的,任何一个人无权剥夺人的生命,只有本人可以决定自己的生命存在与否。过去那种用法律的手段剥夺人的生命的做法是不符合文明社会的发展潮流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