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协议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可以撤销吗

如题所述

父母协议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不可以撤销,因为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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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4
如果房屋已过户,或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不能任意撤销,符合规定的,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在此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是经过公证的或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通常,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会被认定为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任意撤销。
第2个回答  2018-07-04
这个不一定的,分两种情况,
如果房子已经过户给孩子,除非孩子严重侵害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行为,否则是不能撤销的,因为赠予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第二种就是没过户,虽然民政局存留,但一般不认为是公证,而赠予给孩子算不算是道德义务,没有定论,不过一般司法实践中不认为是道德义务,所以是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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