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有小三有小孩,妻子离婚法律怎么判

如题所述

  1、丈夫在外有小三并生育了孩子,属于婚姻的过错方,妻子有权要求离婚并赔偿,法院会依法支持;
  2、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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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4
证明单方与第三方有子女,违反婚姻法。得到实证在离婚时自然得到更好条件
第2个回答  2015-10-14
判定离婚时,丈夫属过错方,你在财产分配方面可多分,甚至可要求对方不分。如有小孩,小孩应判给你,同时要求他给抚养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14
这个看你的诉讼请求,老公作为过错方,你可以要求法院判给你多的财产,房产等等,甚至让老公净身出户追答

你也可以让法院出面协调缓和你和老公的夫妻关系,但是机会不大,毕竟小孩都有了

第4个回答  2015-10-14
具体要看你的诉求是什么?追答

孩子判给母亲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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