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

一位老人,有4个孩子,他生前一直跟二儿子一起生活,房子是当年二儿子以照顾他为理由购买的一套三居室,房产证上写的也是二儿子的名字,购买房的钱他说是他全部拿的,没花老人一分(可是老人的女儿说老人也出钱了,可是没有证据).

老人身体出现不好后,一直由三女儿每天来到二儿子家里来照料,晚上由二儿子来照料,老人的大儿子忙事业,户口已经迁出,不能照顾老人,只能出钱赡养老人,老人最小的一个孩子由于有残疾也已经出嫁,照顾到她的不幸,哥哥们和姐姐就没有要求她和她丈夫赡养老人

现在,老人突然死亡,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老二说,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这房子就是我的,你们几个没有权利要,想要的话,就去打官司告我吧.
这样一来,激怒了三女儿(因为老人生前身体不好的时候由她照顾,她手中有老人全部的工资 医保等)她说你不分房,我这个钱也就不分了,就当是我这几年的精神损失费.

老大 老小 老小的丈夫什么都没有得到,老大无欲无求,可老小的丈夫不甘,家人反目.

纵上,老二 老三的做法是否合法?
房子 钱财应该怎样继承?

老三的做法不合法。
房子是老二的。因为没有老人出资购房的证据,房产证的权属人是老二,因此房子是老二的。
在老三手上的钱,属于老人的遗产。
按我国的继承法,老人的配偶、儿女、父母(当然必须在世)是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
按照老人生前各合法继承人为老人所尽义务,确定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该是老二最多,老三次之,老大再次之,老小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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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7
房屋的产权证是老二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老人出资,就不能作为老人的遗产进行继承。老人的工资等钱无权强行占有。应该作为法定继承。老二、老三尽的赡养义务较多可以适当多分,老小有残疾可以适当照顾,老大虽然没有照顾老人,但是出了钱,也算尽了赡养的义务,如果没有明确提出放弃继承,也应该等额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和父母也在世,同样有权继承遗产。
第2个回答  2010-03-27
房屋是属于老二的。老二、老三尽的赡养义务较多可以适当多分,老小有残疾可以适当照顾,老大虽然没有照顾老人,但是出了钱,也算尽了赡养的义务,如果没有明确提出放弃继承,也应该等额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和父母也在世,同样有权继承遗产。
第3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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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03-14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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