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厂就工伤了,公司应该怎么赔偿呢。

你好,我的这个事是在工厂上班了十天就工伤了;属于新进员工,工厂最低是770的底薪由于加班加的多。车间员工一个月能拿两千左右,工伤鉴定是十级。如果说按这个劳动法770一个月的赔偿,那岂不是有点的不公平呢!我是去年十月十六号进的厂二十六号就工伤了,在工伤的这个月里我都拿了一千: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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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6
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吧,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第2个回答  2010-03-26
按照实际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统筹工资的60%)
第3个回答  2010-03-27
你可享受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工资标准不是770元.是按实际工资.
如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具体标准要看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里的相关规定,十级一般不会低过二万元的.
另你在住院及休养期间也应享受工资,也是按实际工资计发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3-26
去询问他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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