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和律师费的问题!

请教一下:诉讼费是在提起诉讼时支付还是在判完之后再支付?是否由法院判定由哪方支付、支付金额和支付期限?
另律师费是否就是自己协商就可以了?

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承担,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因为这是一份委托合同,你和律师是合同的双方,只约束你们双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8

    诉讼费用指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所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向法院申请保全、执行等措施的申请费、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物应当收取的报酬。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委托事物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律师服务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是可协商的,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当地的律师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

    一般来讲,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具体收费办法及标准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

    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19
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案件受理费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
财产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法律有明确、严格的规定。在此,为您提供一种速算公式。

1千元以下 50元/件
1千元至5万元 ×0.0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 ×0.03+510元
10万元至20万元 ×0.0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 ×0.015+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 ×0.01+5010元
100万元以上 ×0.005+10010元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一些案件不涉及财产争议,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按件收取。具体收费办法如下: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外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诉讼费用。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专利行政案件及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三、申请费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两类:

1、申请执行费: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2、申请财产保全费
交纳费用速算方法如下:
1千元以下 30元/件
1千元至10万元 ×0.01+20元
10万元以上 ×0.005+520元

四、其他诉讼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五、诉讼费用的预交

如果您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您应当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诉讼费。如果您不按照法律规定如期交纳诉讼费用,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您的案件将不能得到审理。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其他诉讼费用,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交纳的金额和方式。

六、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为了充分保证公民获得法律救济,我国法律特别规定了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对于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当事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写明理由,同时提交其户籍所在地的村、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另外,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费和劳动报酬的案件,原告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时,由败诉方负担。

七、诉讼费用的负担

前面所讲的是诉讼费用的预交,该费用到底由谁承担,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才能确定。一般来讲,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5、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分担;(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经调解达成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提醒您注意的是:

1、如果您预交的诉讼费用超过了您应负担的金额,那您就应该在案件审理后,到法院办理退费手续。
2、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第3个回答  2020-04-28
第4个回答  2018-07-26
原告起诉预交诉讼费,结案后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诉讼费负担。你预交八千,确定你负担六千,因此你在判决生效后可以退款二千元。一般流程为:持预交票据找主审法官开具退费通知单,经庭长签字盖章后报分管院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诉讼费转实收六千,退费二千,附卷联入卷归档。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