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办理失业金 劳动合同上的开始日期是2014年4月 社保实际缴纳时间是2014年10月 晚了6个月左右 我现在不打算追究责任 请问 这样我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这个对公司有影响吗???
可以的,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社会保险法
法律不是规定入职了就要缴纳社保吗 这样公司会被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