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五天怎么算时间?

我的朋友是2010年3月9号的晚上十点进派出所的,于3月10下午进拘留所,请问我应该是哪天去接他?是十四号还是十五号?另外,拘留所黑暗吗?会被虐待吗?请知道的朋友不吝赐教,谢谢了!!!!
谢谢你。我朋友是十号被拘留的,现在是2010年3月15号早上10点半,我朋友刚被释放,在此,我想告诉关注此类问题的朋友,被行政拘留的人,投入看守所的当天不算,到次日才算一天,出所的当天算一天,谢谢你们的解答!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拘留时间应从进入拘留所的时间计算,所以应在15日下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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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中国普法网-行政拘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28
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据:
一、《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了:“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于8月1日入所执行,则应当在8月6日出所。”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第2个回答  2020-07-15

行政拘留时间解释的计算是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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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5-06
拘留当日到第二天为一天,以此推算。
如果本月25日晚上九点被拘留,到第二天为一天,拘留五天,应该本月30日放人。
《拘留所条例》拘留时间计算方式: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第4个回答  2010-03-13
行政拘留是以天为单位,小时忽略不记,如果你朋友三月九号被行政拘留,你在十四号早上拘留所上班后就可以去接。
拘留所不同于看守所,只是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是不会被虐待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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