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在网上查找《婚姻法》来看看,规定应该是很清楚的。不过,现在的婚姻法对感情是否破裂的规定比以前宽松多了,只要有一方觉得婚姻不想继续,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也不一定非要很确凿的证据。你说的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受理,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最多,第一次向法院提出,法院一般会提出两条忠告,一是婚姻不容易,能珍惜尽量珍惜,保持婚姻,对双方,对子女都是有好处的。二是建议最好双方协议离婚,签定一个协议,然后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这样的好处在于,对当事人而言,万一双方想通了,想使婚姻继续了,还有一条退路;二则,即便实在要离,到民政也比到法院方便快捷,又减少了诉讼成本。当然如果双方因为婚姻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如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争议较大,不能协商解决,只能诉诸法律的时候,法院还是会按照有关规定受理的。
建议是,尽量多做工作,保有婚姻,实在不行,再走离婚之路。离婚也先选择协商,然后才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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