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购买意向书已签订,定金已支付,有没有法律效应

我看中一套3室的房子,双方已签署了《购买意向书》,并且我以支付2万元给卖家,收到了卖家的“定金收条”作为确认!
现在卖家不想卖了
按照意向书上所列:甲方(卖家)拒绝在约定期限内签约,需双倍退还乙方(买家)已支付的定金。
那么,逾期卖家还是不想卖的话,是否视为违约?我是否可以拿到合同所说的双倍定金,即4万元钱?
如果卖家拒绝支付的话,产生诉讼的话,是否诉讼费可以由卖家承担?
我收到的是“定金收据”,而且合同写着说,卖家签了合同书,意向金自动转定的

另外,《购买意向书》上有写说如果卖家双倍退还,我作为买家,要支付中介50%的定金作为中介费,也就是1万元,不晓得这样高比例的中介费是否合理?

当然是双倍赔偿,诉讼费由卖家承担,按照购买意向书规定内容办理,但是你需要确认卖家给你的收条是“定金收条”而不是“订金收条”否则大官司的时候会有律师在这上做文章。“订金收条只退订金”
补充回答:1万的中介非还可以不贵,一般是总房款1.6-2.5%,根据你补充说明可以走法律程序了!赔偿是必然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14
是有法律效应的~卖家肯定是要赔偿违约金的。在我身边就发生过,交了1万的定金,赔偿了2万
第2个回答  2010-04-14
当然有效,那要看你的意向书是怎么规定的
第3个回答  2010-04-20
以上你理解的都对

但最后一条中介费 无需支付

中介公司的义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促成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成功也就是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方可支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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