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3-03
你好!你的女儿可以寻求当地妇联组织的帮助,此外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若夫妻一方向另一方进行家暴,被家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一方没有证据,致使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家庭中存在纠纷,但又没有有效证据的夫妻不能及时的解除婚姻关系,让当事人深受诉累,严重影响了男女双方的正常生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民法典》新增了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个规定将有效的解决以往离婚诉讼中多次起诉不判离的问题。仍然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指的分居依然是指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20
遇到家暴这种事,婆家不管,那么娘家就报警吧,收集证据,鉴定伤情,然后去法院起诉离婚。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家暴案,你可以参考一下。
第3个回答 2020-01-20
你问清楚你女儿是什么原因?如果是你女儿不对,你可以教育下自己的女儿。让她改正自己的错误。同时也要告诉你女婿,你女儿有不对的地方,可以说让她改。但是不可以动手打人。如果再有下一次,就对他不客气。
如果是你女婿脾气暴躁。或者经常会有这种情况,就赶紧报警。并且拍下照片作为证据。可以跟对方协商离婚。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离婚。婚内家暴坚决不能容忍。不然有了第1次就会有第2次。不能再给对方伤害你女儿第2次的机会。
第4个回答 2022-04-03
娘家人应该保护女儿,及时报警,如果双方没有办法继续生活了,那么就劝女儿尽快离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