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资格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证明以及接受其报考或申请的单位审核,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携带材料领取资格审查表
社会考生同等学力证明由当地教育局统一开具,届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本地招生办领取资格审查表,注意所准备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以确保审查通过。
二步、接受审核并签字和盖公章
考生想要进行学历认证需到毕业院校接受负责人审核并在审查表上签字和盖公章,随后到就读院校进行认证。此外,考生除了要在审查表上填写学习经历,还需得到院校老师的认可。
第三步、需到派出所进行身份认证
考生学历认证成功之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认证,此环节十分重要,因此需考生亲自到场,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的步骤进行操作。
第四步、拿学籍档案到教育局认证
考生身份认证后,需要拿着个人学习资料和学籍档案到所在地教育局进行认证,完成各项工作后,还要由负责人在审查表上签字和盖公章,同等学力证明则表示办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