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
作者:李星华
原文节选: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我奇怪地问他:“爹,为什么要烧掉呢?怪可惜的。”
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父亲是很慈祥的,从来没骂过我们,更没打过我们。我总爱向父亲问许多幼稚可笑的问题。他不论多忙,对我的问题总是很感兴趣,总是耐心地讲给我听。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竟这样含糊地回答我。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本文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同志在1943年写的,正值李大钊同志遇难十六周年所以题目为《十六年前的回忆》。这篇文章是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教材。
1927年,军阀张作霖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率兵进关,占领河北、山东等地,以武力威胁正在胜利北阀的国民革命军,还下令通缉在北京坚持革命斗争的李大钊。
在审问李大钊时,李星华高度赞扬了李大钊在敌人面前:沉着镇静处变不惊坚贞不屈的品质和为革命献身的精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十六年前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