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是我父亲,他的兄弟是否有权分

我家有一处房子,我爷爷拆迁后我们把房子给我爷爷住了,当时是房子不是很值钱,所以两个姑姑说不和我们分房子,现在爷爷时日不多,房子现在又比较值钱,他们现在要和我们分房子。爷爷也口头和他们说过要把房子四六分了,我们家坚决不同意。
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照顾爷爷,爷爷所有花销费用,都是我们出的,当时两个姑姑说不要房子,所以有作为儿子我们觉得照顾爷爷 花钱看病就应该我们。但是没想到现在两个姑姑看房子值钱了又要分房子。

我想问
1 既然房字所有一切证明都是我父亲,他们是不是根本无权分我们的私有财产呢。
2 如果两个姑姑趁我们不在给爷爷立遗嘱,在法律上他们是不是也无权分我们家的房子。
3 爷爷当时拆迁给了12万,12万给了我们我们又买的房子,他们想分的话,我们可不可以他那12万给他们,让他们分呢。毕竟是我的姑姑,我并没有那么狠心,只是想公平些。

(奶奶去世块10年了,现在就爷爷自己,这几年爷爷身体不好我们把爷爷接到我家来了,所以之前的房子,已经空了很久了)

  房产证名字是父亲,他的兄弟是否有权分要看:
  1、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则遵循遗嘱;
  2、是否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有则无权分,没有则可以分。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22
1、既然房证等所有一切证明都是你父亲,他们根本无权分我们的私有财产。
2、你爷爷名下没有房产 所以不产生再立遗嘱的问题 。
3、拆迁的钱跟他们也没有关系。如果你就是觉得他们可怜,要分给他们一点 那这12万的财产分配继承权应该是 你爸爸和你的姑姑们平分 可参考如下相关规定。

遗产分配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然后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你奶奶,已过世)、子女、父母(你爷爷的爸爸妈妈,已过世)。

顺便说一下 你们根本不用分给他们钱 就算是打官司她们也会输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22
现在房子属于你父亲的私有财产,别人是分不去的,即使你爷爷立遗嘱分房子,他也没权利处分房子。从法律上讲,房子是你父亲的,除非他处分,否则任何人都拿房子没办法。
第3个回答  2015-11-10
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他兄弟无权分割。
第4个回答  2010-04-22
1、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正常的顺位继承来算平均分房。
2、如果有就按遗嘱来,但是我想问一下,这个房子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这个是以产权证为主的,跟谁住没有什么关系的!
3、最后这个情况,在爷爷心中都是自己的子女,想给姑姑一点以正常,就看你们能不能说服爷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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