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如果构成伤残,去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下来以后,可以去仲裁委申请仲裁,这样就可以了。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30日内向当地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经办部门)提出申请,其他鉴定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进行鉴定:申请人携《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和鉴定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限范围、正常工作日内,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学鉴定服务点,办理相关手续,进行鉴定。
3、领取结论:在劳动能力鉴定点鉴定后,申请人凭鉴定回执和有效证件到鉴定申请点(当地经办机构)领取。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