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实施细则》是什么时间实施的?
从没有实施过。是征求意见稿。没有法律效力。
二,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说的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并给双倍工资。哪个为准呀?
从没有你说的以上规定,你是曲解法律。
三,原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专家解读:
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不满一年,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以上情况超过一年次日起,劳动者视为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出现下列情况如何处理:
(1)用人单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重新续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4) 用人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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