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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同意。
之前看了一部韩剧叫《恋爱的温度》,里面有一句台词:“两个人分手后复合的概率是82%,但复合后能一直走到最后的只有3%,那97%再分手的理由其实都跟第一次一样。”分手后再和好的恋人,只有极少数还能继续走下去。而绝大多数,会再一次分手,理由和之前几乎一样。有的爱情,就是拿来回忆的,有人的就是拿来遇见的,有的事,就是让你成长的。
就像曾经看到过的一句影评:“回忆可以在脑海里循环播放,恋爱的温度一旦降到零度,即使重新沸腾也不是最初的样子了。”分手,不见得就是彼此不喜欢了,很多时候也正是因为互相喜欢,互相了解,也互相知道不合适,才会分道扬镳。
《前任3》里,孟云在大街上喊“林佳我爱你”,被警察按在地上,林佳为他吃芒果过敏,被送去医院……他们的告别方式,都要了彼此半条命。而在那之前,他们分分合合无数次,分手的原因,大同小异。恰恰是因为还爱,所以才会想复合。也恰恰是因为他们也爱自己,所以无法让双方产生的分歧在心中自洽。
不是每一对相爱的人,都适合走一生。是的,我们曾经有过浪漫惊喜,走过平凡时光,爱过、恨过、开心过,也流泪过,其实就够了,真心喜欢过的人,不必非要在一起。一生很长,相处舒服,才能安然度余生。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想我可以,可以忘记你”但终究是做不到的,忘记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已经和过往和记忆和时光融为一体的你,又怎么能轻易的被遗忘的?
如果男未婚女未嫁为什么不可以呢?有些东西只有失去后才懂得它的珍贵,距离其实是一种美。
想想以前在一起的原因的什么?一开始是因为她很美,我很喜欢,再后来是因为很喜欢,喜欢她的全部一切。喜欢她的动若脱兔,喜欢她的静若处子,只要是跟她有关的,只要是美好的,什么都喜欢。
其实觉得我这种人不可能被甩的,因为就像是一只狗,或者可以说是一只猫,你喜欢的时候可以抱抱我,摸摸我,逗逗我,你不喜欢我的时候,我会离你远远的也不找你,给你自由,谁不喜欢这样的一只狗呢,招之即来,呼之则去,省心可爱不麻烦。
倘若我和她分手了,原因必然是我厌烦了,因为我是那种不跟你讲道理,从来不墨迹,喜欢你的时候,你就是一切,我可以当狗可以当猫?不管怎么样都没关系的,无所谓的,因为我不在乎。
但是我不喜欢你的时候,招呼都不打,就直接走了,从来不会跟你说,喂,我要走了,我要跟你分开了,我真的要走了,我真的要跟你分开了。
不会,这些话我从来都不会说,想走就直接走了,总是会在一个风很大的日子,穿上一件破旧的风衣,萎缩着身子,就走向了远方,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没办法,心理素质就是这么好,总是可以不墨迹的,就做出一些选择。
但是心理素质很好,总是能做出自己的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不会做出错误的选择,其实总是有很多事情没有办法不在乎,有很多事情是没有办法控制的,有很多不开心,没有办法,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如果我爱的那个她来找我,那时候我对她仍有爱意的话,我想我会和她在一起的,还是因为我喜欢她,就算后来可能因为一些什么原因,再次分开,毕竟我们当初是怎么分的,剧本就可能再重新上演一次。
但她来找我的时候,我一定控制不了自己的,总是没有办法拒绝喜欢的人的告白,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在一起呢?我还没老呢。
借用曾轶可的Forever 21中的一句话,今年的我才21岁,爱与恨都不会太复杂,也不会太认真,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在年轻的时候不去爱自己想要爱的那老了还能干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