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少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想问一下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多少无偿还能力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交通肇事罪无能力赔偿数额起刑点在30万元。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同时肇事者需要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超过三人死亡,肇事者需要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给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的了直接损失,肇事者需要对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没有赔偿能力数额超过了30万元的。对于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以及交通肇事罪,其实大多数人都区分不清楚。有些人甚至认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实,成立交通肇事罪,除了要求发生交通事故外,同时还需要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害结果才行。当然,即使有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但肇事的一方仅仅只是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本身就没有责任,这时也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交通肇事他人财产损失,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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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另外根据本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交通肇事罪无能力赔偿数额起刑点在30万元。但是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不在此列,要适用本解释第二、三、四、五条之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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