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从2013年7月1日开始,厦门市实施新的惠民政策,外来人口可以在厦门办理护照。即使没有厦门户口,也可以在厦门提交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签注申请。
需要的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厦门市民的配偶或未满16岁的子女,或是办理了厦门暂(居)住证的人员、配偶。
额外提交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等。
拓展资料:
需要带的材料:
非本省居民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表格及制证用照片请本人到办证现场免费采集,或是通过翼拍照平台照相后凭回执前来办理。
(2)交验申请人户籍地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交验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并在申请表格上监护人一栏签名)
另外,关于监护人的认定:与申请人同一户口本上的父或母可以直接签署申请人申请普通意见外,其他情形监护人签署申请人申请普通护照意见均需提交派出所或经过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医学出生证明)
(3)厦门居民的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提交厦门籍亲属的户口本及结婚证(配偶)、出生证(未满十六周岁子女);
(4)在厦就业人员提交连续一年以上缴交社保证明;
就业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提交连续暂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
(5)在厦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
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提交连续暂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
(6)60周岁以上人员,提交连续暂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
参考资料:福建省公安出入境办理
这个没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