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产证写的不是我父母的名字,但是我们住了20年。由于上面写的是我伯伯的名字,现在面临拆迁他们想要回去。
小时候家境不是很好,我上学的学费是凑出来的。后来我的堂哥(也就是我伯伯的儿子)出了问题,急需钱来解决。于是我爸爸就把我的学费借给了他们。后来他们没有钱还,就说用房子抵。因为是亲兄弟所以没有欠条。因为后来关系不好,没有联系。所以没有修改住房证上的名字。
07年,我伯伯去世了。今年我家面临拆迁了,他的原配妻子来找我家要房子。理由是房产证上写的是她丈夫的名字。
现在我想问一下,我们家在这里住了20多年。当时他们也口头答应了用钱抵房子,这些我们亲戚都知道。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法律上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