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09年开车不小心碰到行人,我是全责,经过治疗对方已于09年8月上班工作,但是昨天给我打电话说近期已经做了伤残鉴定为9级,(距出院时间已经几个月了)(对方做了前交叉十字韧带手术)。想咨询大家,我应该承担多少精神抚慰金?伤残鉴定是否有效?谢谢大家 着急中

九级伤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20%)×赔偿年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

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残疾补助金其计算公式为:

九级伤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20%)×赔偿年限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受伤后伤残鉴定时间、程序、机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及相应司法实践经验如下:

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第二,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第三,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21
这个事情 已经过去十年了。早就已经失去时效了。别说过了这么久,就算今年的事情,你只要按照判决执行,就应该没有其他问题了。
第2个回答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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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01-21
说明具体一点,你们是否结案?伤残处是不是事故造成的啊,如果是就有效。精神抚慰金是按照09年你们省的标准来赔偿。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8
1.残疾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 X 20%
2.误工费=住院日至定残前一日总天数 X 每日工资(或该省平均标准)
3.精神抚慰金=1w至1.6w
4.其他费用,营养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

鉴定结果你认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
剩下的不好答复,你给信息不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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