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2-13
派出所罚款是需要开收据的。
罚款和收缴的钱物要上交国库,归国家所有。国家的钱是有数据的,如果没有开收据,很有可能是执法人员收归囊中了。被罚款的人有权要求派出所开具收据,如果对方不开,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督察举报派出所的行为。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派出所罚款是需要开收据的。
罚款和收缴的钱物要上交国库,归国家所有。国家的钱是有数据的,如果没有开收据,很有可能是执法人员收归囊中了。被罚款的人有权要求派出所开具收据,如果对方不开,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督察举报派出所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一至二款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3个回答 2022-01-26
派出所罚款是需要开收据的。罚款和收缴的钱物要上交国库,归国家所有。国家的钱是有数据的,如果没有开收据,很有可能是执法人员收归囊中了。被罚款的人有权要求派出所开具收据,如果对方不开,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督察举报派出所的行为。
法律分析
去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交通罚款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法定的交通罚款收款机构是指定的银行,指定的银行等收款机构对交通罚款只是代收,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若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人民警察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在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返回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第4个回答 2010-01-23
一、如果属于收费类,那么应该开收费单。
二、如果属于罚款,那当然必须开罚款单了,否则你可以拒交,也可以持收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纪委投诉。
祝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