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

请问:贵州省贵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叫什么名称?
我在贵阳市南明区小碧乡的一个木材加工厂打工,今年十月份时在厂里右手背被机器轧伤,当时被送到一家私人医院治疗,现在已经出院。可是现在手不仅不能干活,而且手指三个指头不能活动且是弯曲的。找到贵阳市南明区劳动局他们说他们管不了这样的小事,叫我自己去找厂长,叫老板安排一些轻活做,而我是全家的劳动主力,上有老,下有小,全家就靠我吃饭,我家住在农村,家庭困难,请不起律师,请问我该找贵阳哪个部门,帮助我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请大家帮帮我想想办法,出出点子,好吗?谢谢!!!!!!!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可能符合工伤条件;
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四、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关心的问题都可以依法解决
五、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六、当地社保局为工伤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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