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和保险

尊敬的各位专家:
我母亲1987年进入我父亲的单位华中×××厂,当时是零时工,一直在单位担任炊事员,当时签了一份合同,但由于厂长病故,后来的副厂长接手后就把这份合同遗失了,一直工作到2004年,这期间单位没有给我目前买任何社会保险,现在母亲已经近50,要买社会医疗保险,但是一次性买要27000多元,一次性拿这么多钱对于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来说真的是天文数字,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好,您母亲进入该工厂工作是一个事实
因为天长日久,是任何人无法否认的,这在劳动合同上是一个事实关系
虽然您母亲的劳动合同遗失了,但是事实劳动关系已经成立,不容否认。
这个问题您可以去工厂找主管领导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把这个情况反映一下,并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企业负责您母亲的医保问题。
如果您母亲所在工厂有上级单位,您也可以去上级单位的工会反映这个情况并求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2-28
您好,我是从事相关工作的!@

首先,劳动合同应该两份,工人一份,企业一份,你母亲也应该有一份,另外,如果手里没有,那就应该在人事档案里。

其次,保险不要自己买断,因为企业本身就有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不管这个钱花不花得起,也不要花,不值!

最次,不光是医疗,还有养老和失业保险,都要要求企业为工人补缴!否则将来的生活会很困难!这一点非常重要!

最后,这个事必须通过劳动局仲裁!
第2个回答  2009-12-28
1、单位未买社保违法;
2、可要求单位缴交;
3、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09-12-28
单位未买社保违法可要求单位缴交
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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