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员工被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拒不支付或者拖延支付,员工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搬迁,说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时候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搬迁如果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辞退的就要补偿员工一定的费用,补偿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
1、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3、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具体来讲,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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