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家庭财产分割

我没有什么分给大家,但是真的希望懂法律的人能帮一帮我们母女。
我家是一个组合家庭,妈妈带着离婚分得的房子和钱嫁给了我继父。我的继父在婚前和我妈妈说他只有一个儿子,但是婚后发现他是两个儿子,分给一个,而且他仍然负担着他第二个儿子的开销。对我们母女超级吝啬,限制我们的一切开销。
关于财产,我的继父在结婚时哄骗着我妈把我们的房产卖掉和他买了现在的房子,他却没有办房产证。而他离婚时分得的房子现在还在出租。他成天和我们说他没钱却给我哥就是他的儿子开起了门市,还要瞒着我们在老家盖房子,幸好有人告诉了我们。
我想问问大家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是离婚我们的财产怎么分割,如果是分遗产怎么分?我们如果想保住初次离婚时的财产应该准备哪些有力证据?

广东胡律师:

离婚的话他们二人在婚后所得的财产两人平分,至于用你母亲房产卖掉后买的房,你母亲出资部份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你母亲可以要求你继父偿还或者房产归你母亲所有。

对方去世的话,遗产的话你母亲、他的两个儿子和你四人平分;

你们只要拿出财产的一些证件上面有日期显示是在他们婚前所得就可以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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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0
你好:建议你妈妈与你继父签订婚内协议,确定财产的归属,否则现在的情况对你们母女不利
第2个回答  2010-02-20
基于你所述情形,你继父在财产所有权问题上是作了充分的考虑,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就你所述情形你们母女是无法享有任何权利可言,除非一日其去世在无遗嘱的情况下依据法定继承.再则你母亲已经将其个人财产变卖与其共同购买房产,所购房产只能依夫妻共同财产论,除非此时你继父能与你母亲书面约定该房产的所有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1.《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5.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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