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4月9号下午3点拍下的货,然后卖家一直就没有发货。然后,在4月14号我申请了退款。立刻,当天下午卖家就开始给我发货。今天是4月18号,我收到了货物。可是可气的是,快递单上面写着有两件货物,谁知,拆开一看,里面就只有孤零零的躺着一件货物。我立刻跟他们客服联系,客服就说,你后面的那件货物正在运送途中,请您慢慢等待。然后,我让他查询下,我的另外一件货物到哪里了,客服就说,
您再等等 有很多人都没有物流信息 我们会尽快催快递的。然后我又问了句,我的货物是不是还没有发货啊,人家就来了句,我问问仓库。。你们说,这样的卖家怎么办????
一、若您的订单为天猫订单,卖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您可在买家已付款、卖家已发货状态、交易成功后15天内发起投诉;若投诉成立,卖家需向您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最低不少于500积分,最高不超过5万个天猫积分。
二、若您的订单为淘宝订单,您需要在交易确认收货前申请退款,退款成功,交易关闭后的15天内发起投诉。若投诉成立,卖家需向买您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低不少于五元(特殊类目最低不少于一元),最高不超过三十元。
扩展资料
淘宝规则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淘宝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淘宝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大淘宝宣言》及《淘宝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淘宝规则,是对淘宝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 [2] 条款。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淘宝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淘宝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淘宝有权酌情处理。但淘宝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淘宝上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淘宝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淘宝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淘宝的相关服务或产品。淘宝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五条
淘宝,指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交易平台,包括淘宝网,淘宝商城,一淘网。
第六条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淘宝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七条
会员,指与淘宝签订《淘宝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一个会员可以拥有多个账户,每个账户对应唯一的会员名。
第八条
买家,指在淘宝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第九条
卖家,指在淘宝上发布商品的会员。
第十条
拍下,指买家在淘宝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第十一条
交易,指淘宝上单次拍下同一商品。
第十二条
绑定,指淘宝账户与支付宝账户一一对应。
第十三条
商品发布数量,指卖家在淘宝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数量的总和。
第十四条
退货运费险,指保险公司为投保该险种的淘宝会员支付单次退货运费。
第十五条
分销商品,淘宝分销平台分销商从其供应商获取并出售的商品。
第十六条
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的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
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淘宝会员发布新商品的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
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的处罚措施。
第十九条
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打听等社区类服务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条
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淘宝会员购买商品的处罚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淘宝规则
一、若您的订单为天猫订单,卖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您可在买家已付款、卖家已发货状态、交易成功后15天内发起投诉;若投诉成立,卖家
需向您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最低不少于500积分,最高不超过5万个天猫积分。
二、若您的订单为淘宝订单,您需要在交易确认收货前申请退款,退款成功,交易关闭后的15天内发起投诉。若投诉成立,卖家需向买您支付该商
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低不少于五元(特殊类目最低不少于一元),最高不超过三十元。
扩展资料:
从3月15日起,消费者期盼已久的网购“后悔权”将得到法律的保障。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换货。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网购消费者七天的“后悔权”,顺应了消费者的诉求和愿望,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武器,促进了网购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发展。因为有了一种基本的权益保障,使得网购消费者不再有后顾之忧,从一定意义上讲刺激了消费者的网购欲。
参考资料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_赋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值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