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小饭桌有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国家对这方面没有规定,但有些地方政府有规定,以乌兰察布市为例:

根据《乌兰察布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 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经营,应履行以下食品卫生管理义务:

(一)保证托管环境、生活用品的卫生,严防传染病;

(二)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严禁食物中毒

(三)就餐环境、餐具等设施要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制;

(四)配餐要合理,营养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营养标准,每周制定食谱并在就餐场所公示;

(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配备食品留样、消毒的专用容器和专用设备;

(六)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及其它容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自行配餐的,应当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做好采购台账记录并保留1年,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和原材料。

不自行配餐的,应当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签定配餐协议,并索取对方有效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各类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

小饭桌专指为中小学生提供的一种饮食服务,经营者主要是学校、社区居委会(妇联)、居民家庭。在学校附近租赁房屋,每月收取定额费用,专门为6-12岁低龄中小学生或幼儿园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一般还提供午休场所。

扩展资料

优点

家庭小饭桌”的出现,不仅为家长解决了孩子中午吃饭的难题,同时也解决了一部分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深受社会多方欢迎。

隐患

然而,由于纯粹的家庭作坊式经营等原因,目前存在诸多卫生隐患。

隐患一: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大多没有健康证;生熟食品及厨具没有分开;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餐具不能定期消毒。

隐患二: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小饭桌”进入门槛低,从业者多为下岗、退休人员,普遍缺乏必要的餐饮管理经验、食品卫生和营养等知识。

隐患三:营养不均衡。营养午餐应当依据科学、营养和卫生的标准制作。中小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除了卫生安全,尤其要讲究午餐的营养搭配。而“小饭桌”的经营者或知识欠缺,或只从口味、成本角度考虑,午餐仅限于吃饱或好吃,还做不到吃好。时间长了,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将受到影响。

隐患四:无证经营。“小饭桌”几乎都属于无证经营,经营场所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隐患五:监管空白。“小饭桌”没有被纳入教育部门监管范围;卫生部门对于“小饭桌”这种新兴的行业,由于没有相应的卫生许可执行标准,目前普遍没有发放卫生许可证;而工商部门因无卫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原因,也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小饭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乌兰察布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15

各地政府对小饭桌的规定不一,列举《科尔沁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申请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需要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初审,到工商部门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持身份证、住所证明、照片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审批表》到当在工商部门办理执照,而后办理税务登记证,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年检。

管理规定中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通道和楼梯宽度等消防安全条件做了明确要求,并对食品采购、厨房、餐具消毒、铺位、卫生间、洗手池等进行了规范。

扩展资料:

秋季开学后,许多家庭“小饭桌”又开始在学校门口进行广告宣传招揽学生就餐。由于其收费与正规餐馆相比较要低一些,得到一些中午没有时间接送孩子或者给孩子做饭的年轻家长的欢迎,家庭“小饭桌”一直“生意兴隆”,一些经营者赚得盆满钵溢。

由于家庭“小饭桌”游离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大多数为家庭作坊式的无照经营,在饮食安全、环境卫生方面存在较大隐患。事实上,开办一家家庭“小饭桌”一般只需在居民小区内租用一套家庭住房,里面软硬件设施不齐全,缺乏必要的消毒措施。

从业人员大多为下岗、退休人员或农民工,素质良莠不齐,缺乏必要的餐饮经验和食品营养知识,健康状况也没有保障。同时,家庭“小饭桌”食品加工过程不规范,食品安全无保证。

一些中小学生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而出现身体不适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也一再刺激着人们敏感的神经。

与此同时,政府监管部门应严格准入门槛,对学校周边的家庭“小饭桌”进行全面备案登记,将其纳入有效监督管理范围之内,并制定相应的开办标准,敦促其完善基本软硬件设施。

采取持证上岗的方式,责令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并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和食品营养学方面的知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小饭桌

参考资料:凤凰网-家庭“小饭桌”不能疏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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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3-13
办小饭桌应具备的标准
1、有独立的厨房,加工经营面积应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
2、食品加工场所与就餐场所应分别设置;
3、加工场所有上下水设施,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并设有学生洗手设施;
4、设有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
5、加工场所地面应使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墙壁有1.5m以上瓷砖制成的墙裙,天花板采用防霉、防水材料涂覆,设有防蝇防尘设施;
6、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7、有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应急处置等制度;
8、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必须做到生熟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9、学生供餐一律实行分餐制;
10、学生餐具、饮具每餐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饮具,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11、不得经营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12、食品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严禁提供未经烧熟煮透的食品,严禁向学生提供《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3、学生小饭桌开办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进货关,定期检查贮存的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4、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和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经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5、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年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3-14
要办小饭桌满足7条件

据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柏建超介绍,学生小饭桌这种无准入门槛的局面将很快结束,市食药监局已经根据《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学生小饭桌的开办条件、从业要求等进行了细化。据了解 ,此次纳入食药监局管理的小饭桌是指专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的校外餐饮服务活动。以后要在岛城办小饭桌必须得符合七个基本条件。

第一,要有独立的厨房,加工经营面积应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第二,食品加工场所与就餐场所应分别设置;第三,加工场所有上下水设施,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并设学生洗手设施;第四,设有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第五,加工场所地面应使用不透水、不宜积垢、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墙壁有1.5米以上瓷砖制成的墙裙,天花板采用防霉、防水材料涂覆,设有防蝇防尘设施;第六,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第七,有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应急处置等制度。
第4个回答  2018-04-01
有的,小饭桌的操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厨房环境要达标。有专门的灶台,砧板。用以切熟食和生食。还要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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