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定,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可以协商,事假没有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一、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1.16。二、应得工资数:基本工资减加上你的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你的实际应得工资。三、实得工资数:应得工资扣除请事假天数的工资、社会保险数额、个人所得税(如果有的话),剩余的就是你是的工资数。
根据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1款规定:
1、员工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应当按月薪÷月计薪天数21.75扣除工资。月薪1600元,请事假一天扣除73.56元。
2、员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病假工资,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最常见的形式是计时支付。包括了月工资支付标准、日工资支付标准、小时工资支付标准。我国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日工资支付标准=月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标准=日工资/8小时。
根据“劳动量相宜”原则,单位因为劳动者事假等合理原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也必须符合上述标准。劳动者全勤,则按照月工资标准计发工资,劳动者缺勤或者加班加点,则应按日工资标准扣发或者加发工资。
需要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注意的是,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有关工资奖惩的约定不得减轻单位的法定工资支付义务。所谓法定支付义务包括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者并未提供相应的劳务,用人单位仍应给付相应的工资。如劳动者享有的婚假、年休假、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支付。
同时,出于平衡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考虑,对于一些特殊情形,企业虽然仍有工资的支付义务,但是可以以一定的形式对工资进行适度“克扣”。例如,在劳动者患病、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非工伤医疗期间情形下,由于劳动者无法提供等量劳动,单位可以适度的克扣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休年假也扣工资?这些工资可不是单位想扣就能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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