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批准离婚了就是还没拿离婚本是情况下能和别人登记吗

法院已经批准离婚了就是还没拿离婚本是情况下能和别人登记吗

法院已经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已经具有离婚的效力,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当然可以与别人登记。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才会发离婚证。诉讼离婚只需要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具有离婚的效力了。

参考以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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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5
法院判决准许离婚,民政局是不备案也不会发放离婚证的(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案件中不管多长时间,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系统里显示的双方仍为婚姻关系存续)。双方当事人已经离了婚的凭证就是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需要等判决书生效后,到法院找承办法官开对外的生效证明(加盖法院公章),生效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是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登记的必背材料,然后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第2个回答  2016-07-23
法院批准离婚的依据是判决书,没有什么离婚本。
只要判决书生效,并且得到法院书面确认,就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生效判决书到民政部门所属的婚姻登记中心登记结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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